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落实《“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湘工信中小服务〔2021〕44号)要求,省工信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一批品牌能力提升标杆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参与2022年“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行动,具有突出示范引领作用的品牌能力提升试点企业,积极提升中小企业品牌规划、创新、品质、数字化营销、服务和传播等六大能力(具体条件见附件1),三、征集方式1、标杆企业征集坚持自愿申报、择优遴选,2、省工信厅将从被推荐的企业中遴选30家左右“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标杆企业,对遴选确定的标杆企业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征集材料要求参与征集的企业需提交典型案例材料,典型案例材料重点从企业角度反映加强品牌能力提升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在企业品牌建设、品牌投入、品牌产品效益等方面要有量化描述且数据准确详实,五、征集时间请各市州工信局于2023年1月3日前将推荐文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企业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和典型案例材料(加盖被推荐企业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邮件主题“湖湘精品”标杆企业,工作联系人: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吴小波电话:0731-8895555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附件:1.“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标杆企业征集条件2.“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标杆企业基本情况表3.“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标杆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下载:附件1-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