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支持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和《深圳市龙华区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我局现开展龙华区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项目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扶持对象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的生命健康领域独立法人单位,(《支持生命健康投融资项目操作指引》中明确的基金管理公司不受此限制),生命健康领域独立法人单位主要指:生命健康研发、制造、设备、材料等企业,三、申报方式(一)申报流程:企业注册账号——账号审核(已注册的不需重复注册)——网上填报资料——网上初核通过——网上打印申请表格——纸质材料提交受理,四、申报时间生命健康产业项目申报常年有效,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的,按获得最后一笔专项资金资助之日起算)后需承诺三年内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不迁离我区(本操作指引《生命健康企业投融资奖励操作指引》中明确的基金管理公司不受此限制),并可以根据情况采取停止拨款、追回专项资金、三年内不予受理专项资金申请等措施,(四)申请单位在项目申报、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期间不受理其项目申请,(六)申请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自行备份,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操作指引2.深圳市龙华区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