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制定了《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杭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28日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二、概念验证中心申请条件概念验证中心采用先创建、后认定方式进行培育和建设,(一)创建条件1.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应为在杭依法登记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二)认定条件1.符合概念验证中心创建条件,3.概念验证项目服务的专业化人才不少于30人,年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10个,其中无隶属或关联的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鼓励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有优势、有条件的创新主体共同为概念验证项目提供中小试等服务,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出创建(认定)申请,区、县(市)科技部门对申请单位运营状态、信用等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二)日常管理1.市科技部门负责全市概念验证中心的管理工作,各区、县(市)科技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概念验证中心的申报推荐、指导服务等工作,市科技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实施年度绩效评价,3.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发生与创建(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