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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尤溪县人民政府 | 2022-12-08
县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尤溪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尤溪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第三条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以下简称前期经费)是指政府投资类项目从谋划、立项、审批到开工建设之前所发生的工作费用,第六条前期经费的资金来源为当年度县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不含各单位年初预算及上级补助的前期经费),第七条成立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前期经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第八条申请前期经费的材料一般应包括:(一)尤溪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报表(附件),适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需前期经费支持的重大项目,经认定后的重大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前期经费实际需求,及时向县发改局报送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评审小组每月初对各项目责任单位报送的前期经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第十条项目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前期经费使用和管理接受县纪检、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县发改局、财政局负责解释,附件:尤溪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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