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推动贵安新区直管区“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黔贵安管发〔2021〕6号)及《关于开展贵安新区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补助的通知》相关规定,经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第28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对符合补助条件的19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2年12月8日—12月14日联系电话:88903098举报电话:88909700附件:拟拨付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补助名单.et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