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12月6日关于促进中华药港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为促进优质医药资源汇聚中华药港,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不超过1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每个品种药品5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单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单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