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失业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96号)、《怀化市失业补助金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怀人社发【2020】19号)二、服务对象参保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2.居民身份证,3.社会保障(银行)卡,失业人员在政务窗口现场或者智慧人社网上申请,2.受理,按发放程序报人社、财政部门审批,次月通过比对后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五、特别注意事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一)重新就业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有不符合上述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且已领取的,否则将配合执法部门强制执行相关退款,六、办理地点县卢峰镇行政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七、联系方式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0745-332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