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绿色生态居住小区项目:西咸新区、高新区各不少于5个,在施工图设计审查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后,应组织设计、施工以及监理单位对项目的各项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向区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申请绿色建筑中期专项核查验收,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审查,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和要求,各级住建管理部门要做好对绿色建筑设计内容和施工图审查结论的复审复核,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一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区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程序(见附件),二、标识推荐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由区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推荐,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由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由省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形式审查:区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对申报单位和项目是否具备申报条件,专家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