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变更审查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审批部门)依法认定属于肢解工程变更的,第五条工程变更审查的职责分工:(一)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工程的实施,负责牵头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的勘察、设计(预算)、监理、图审、施工等有关责任单位,负责协调需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财政部门等单位审批的工程变更的现场查勘,(四)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审查工程变更是否符合原审批的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标准和投资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武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及相关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对工程变更进行现场查勘会审,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将变更资料按照以下程序送县政府审批:1.单次送审工程变更金额50万元以下(不含)的工程变更报县政府分管领导(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由县委直接管理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相关专家确定初步处理方案报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后实施,必要时可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和专家意见商定处理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第三章工程变更的实施第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收到同意项目变更审批意见后,按照审批意见组织实施并将变更审批资料报变更审查部门,第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审批通过的工程变更报送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评审,项目建设单位需按财政评审投资额重新履行工程变更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