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2号)和《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第九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6日—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反馈意见,联系电话:8019755邮箱:dygkfqrszx@dy.shandong.cn附件: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2年第九批稳岗稳岗返还公示表.xlsx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