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宁夏节水型载体评价标准》〔DB64/T(1530-1536)-2017〕和彭阳县《关于开展2022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载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彭机事发〔2022〕21号)要求,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彭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务局对2015至2020年创建的287家(其中公共机构182家,学校105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复核验收,验收结果均为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12月6日-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电话0954-7012770,附件:2022年节水型公共机构复核验收结果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