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要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建立本地区二手车出口信息化管理平台,二、严格遴选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要制定本地区企业准入标准,支持具有车源整合能力、海外营销渠道、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综合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建立企业考核与退出机制,遴选后的企业名单及年度考核结果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商务部备案,三、保障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二手车出口企业是产品质量责任主体,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要参照《二手乘用车出口质量要求》(WM/T8-2022)和《二手商用车辆及挂车出口质量要求》(WM/T9-2022),完善本地区二手车出口检测规范,出口车辆应当符合本地区二手车出口检测规范,四、提升出口质效规模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要结合本地特点,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要按照《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有关规定,督导企业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要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办贸函〔2019〕335号)有关规定,附件:第三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名单.pdf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