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财政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安排,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粮规〔2021〕23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庆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经市发展改革委第68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粮食局重庆市财政局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