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鼓励天津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成交规模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和标准报名参加第四届进博会、实际到会采购的我市注册法人单位,给予申报单位一次性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单位在第四届进博会期间签约成交(包括意向成交),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奖励,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6万元人民币奖励,以海关出具的进口报关单和第四届进博会成交意向统计系统为准,海关进口报关单等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2.进博会成交奖励项目申请表3.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4.其他单位账户存根2022年12月5日(政策咨询电话:022-58366502、022-58665705)各区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鼓励我市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现就“鼓励天津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成交规模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和标准报名参加第四届进博会、实际到会采购的我市注册法人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在第四届进博会期间签约成交(包括意向成交),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奖励,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6万元人民币奖励,以海关出具的进口报关单和第四届进博会成交意向统计系统为准,海关进口报关单等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2.进博会成交奖励项目申请表3.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4.其他单位账户存根2022年12月5日(政策咨询电话:022-58366502、022-5866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