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预算法》关于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文件精神,船山区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选定了社区考核、生活垃圾分类、文化旅游宣传推广等10个区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工作,涉及资金总额1048万元,对其中1个预算项目资金进行调整,调整明细如下:2023年船山区区级预算项目事前评估结果运用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内容事前评估金额调整后金额结论1执法分局社区考核经费1800不予支持2执法分局生活垃圾分类5050予以支持3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5050予以支持4职业技术学校三名工程150150予以支持5团区委区级西部志愿者专项补贴1818予以支持6区文旅局文化旅游宣传推广营销2020予以支持7公安分局派出所改造150150予以支持8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120120予以支持9长乐街小学校舍维修改造5050予以支持10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市老城区公益宣传及氛围营造安装景观小品260260予以支持合计1048868针对本次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发现的问题,建议各相关单位:一是加强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预算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和实施方案,根据资金投入和项目进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明确项目进度和费用明细,三是总结当年或以前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的经验来指导当年事前预算的编制工作,遂宁市船山区财政局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