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规定及《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规〔2018〕1号)精神要求,市农委开展了第十二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第十四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经企业申请、区农委和有关单位初步审核、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共有30家企业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基本条件,可将书面材料直接寄至市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发展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农委大厦,邮编:300061)或拨打电话:88290610,从2022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9日止,2022年12月2日附件:附件1:天津市第十二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名单.doc附件2:天津市第十四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合格名单.doc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规定及《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规〔2018〕1号)精神要求,市农委开展了第十二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第十四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经企业申请、区农委和有关单位初步审核、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共有30家企业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基本条件,现将30家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可将书面材料直接寄至市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发展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农委大厦,邮编:300061)或拨打电话:88290610,从2022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