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根据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洪雅县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洪府函〔2022〕87号)文件精神,2022年12月1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财政局和中山镇人民政府对洪雅县草人木屋家庭农场实施主体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进行了验收,项目建设符合县级实施方案的要求,验收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8日下午6点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37403507)洪雅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1日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项目验收情况表序号建设主体名称地址申请建设的设施类别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吨)验收结论1洪雅县草人木屋家庭农场中山镇节能型机械冷藏库(高温库)新建300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