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21〕32号)关于“建设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有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启动了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建设工作,经研究确定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名单,持续跟进各试点单位建设进展,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本地试点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试点单位认真抓好试点方案的推进落实,同时要做好资金支持、激励措施、宣传推广等保障工作,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对于未纳入试点建设名单的申报单位,组织推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及时学习借鉴试点单位的成熟经验,文化和旅游部也将加强日常沟通和工作交流,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2年12月1日附件: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