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地〔2022〕508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减晋政地〔2017〕316号文件部分供地面积的批复晋江市自然资源局:你单位《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核减晋政地〔2017〕316号文件部分供地面积的请示》(晋自然资〔2022〕7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核减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晋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政地〔2017〕316号文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53.1111公顷国有土地中的0.2173公顷用地,二、上述核减的0.2173公顷用地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此复,晋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11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5日印发晋政地〔2022〕508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减晋政地〔2017〕316号文件部分供地面积的批复晋江市自然资源局:你单位《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核减晋政地〔2017〕316号文件部分供地面积的请示》(晋自然资〔2022〕7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核减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晋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政地〔2017〕316号文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53.1111公顷国有土地中的0.2173公顷用地,二、上述核减的0.2173公顷用地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此复,晋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11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