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发〔2020〕1号)和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农工办发〔2020〕5号)相关规定,现将拟享受企业吸纳农民工本地就业等补贴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等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政务中心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联系电话:3323066;邮政编码:644100,序号单位名称补贴类别申报补贴人数补贴标准(元)补贴金额(元)备注1四川宜宾恒生福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农民工本地就业31200.00/1800.004800.00其中第二年1人2四川宜宾金南福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南溪经营部农民工本地就业11200.001200.003宜宾市南溪区益如铭天然气有限公司农民工本地就业11200.001200.004宜宾市南溪区益如铭天然气有限公司农民工本地就业11800.001800.00第二年5宜宾市鑫宝食品有限公司农民工本地就业51800.009000.00第二年合计:18000.00大写:壹万捌仟元整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