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滨科字〔2021〕51号)有关要求,经过主管部门审查、会议评审和局党组会议研究等环节,2022年滨州市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0日-1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规划发展与资源配置管理科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八路667号中海大厦1017室电话:3187021附件:2022年滨州市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doc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