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2022〕2号)和《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目的、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一、被检查单位名单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永春县玉斗镇人民政府、永春第三中学,二、检查目的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经济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三、检查重点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主要检查相关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包括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利润等情况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请及时向永春县财政局反映,联系单位:永春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财政路1号联系人:邱盛强联系电话:0595-23893966永春县财政局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