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494837654@qq.com或通过征集平台反馈,征集时间说明: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前已向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征求了意见,意见征集总期限超过30天,2022年11月,再次征求财政、税务、人行等省直单位和市州人社部门意见,2022年12月,充分征求厅法规处的意见后,反复修改完善,11月29日至12月29日,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