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人社办发〔2021〕136号关于实施2021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拟由区本级失业保险基金对2021年度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富通塑胶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第三批企业落实稳定岗位返还,补贴金额为85696.28元(大写:捌万伍仟陆佰玖拾陆元贰角捌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以上的真实情况等方面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公路91号政务中心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联系人:向峰;联系电话:0831-3187705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16日附件2021年第三批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人数返还金额1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8360327.572宜宾富通塑胶有限责任公司201287.373宜宾市南溪区蒲缘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1814宜宾市南溪区南溪一中外国语学校17124000.34合计775856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