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保费标准为4元/亩,保险机构应当对分户投保清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承保公示,二、承保机构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承保机构应符合国家、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规定的条件,由具备相应条件且有开展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意向的承保机构成立共保体,根据各承保机构基层机构覆盖率、综合赔付能力、农业保险经营水平等因素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招标,三、承保方式由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承保机构签订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合同,承保机构以县(市、区)为单位签发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保单,承保机构可以组织投保人、被保险人召开宣传说明会,承保机构应当将承保情况予以公示,市级财政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县级拨付保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50%拨付给承保机构,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导致的总损失未超过全市最高赔偿限额的,五、巨灾准备金承保机构从每年收取的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总保费中据实扣除赔偿支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协调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工作,督促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承保、理赔以及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组织做好巨灾保险的承保、理赔等保险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