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林业产业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林产字〔202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林业产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桂林产发〔202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同意贵港市平南县高坪盆景电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延期实施的批复》等文件精神,2021年自治区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产业项目补助资金40万元,用于支持平南县大鹏镇长发种养专业合作社建设高坪盆景电商中心设施建设项目,平南县大鹏镇长发种养专业合作社及时编制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4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硬化道路100平方米,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自治区林业局批复,项目业主已按照实施方案建设实施完成,贵港市林业局组织人员对照实施方案现场核验,平南县大鹏镇长发种养专业合作社提供有项目预算书、施工合同、结算书、竣工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该建设项目已达到资金拨付条件,拟拨付项目补助资金40万元给平南县大鹏镇长发种养专业合作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请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异议内容书面报送平南县林业局,平南县林业局2022年11月28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