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镇海区旅游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镇文广旅体〔2020〕8号)、《〈镇海区旅游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充意见〉的修改意见》(镇文广旅体〔2022〕58号)文件规定,决定对宁波九龙湖开元酒店有限公司、宁波四季永逸大饭店有限公司、宁波市雄镇大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拨付2022年镇海区旅游业发展扶持资金79万元,具体补助内容及金额详见附件,各单位收到款项后,请按有关规定入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附件:2022年镇海区旅游业扶持资金明细表宁波市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2022年11月25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