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凤县矿业权退出补偿实施方案》的补偿标准,经与宝鸡华仁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凤县丝毛岭金铅锌矿等两个退出矿业权协商确认后达成协议,现将补偿内容公示如下:1、宝鸡华仁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凤县丝毛岭金铅锌矿应补偿411.70万元,按照“一矿一策”制定的治理方案,矿山1499米标高以上退出范围内不需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本次补偿411.70万元,2、凤县青龙寺-尖峰垭金(锑)矿详查(保留)探矿权应补偿823.28万元,按照“一矿一策”制定的治理方案,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扣减282.73万元,本次补偿540.55万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6日),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公示日内社会公众对矿权有纠纷的、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凤县涉及秦岭保护区退出矿业权补偿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917-4806993,凤县涉及秦岭保护区退出矿业权补偿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