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台县“十美共富”未来乡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来源为省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项目(简称集成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整合安排用于支持该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省级下达给我县的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按本办法执行,集成建设项目省级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试点工作,五、资金安排:补助金额不超过省财政厅审核同意的建设实施方案中该项投资额的相应补助,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方案》的建设计划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来源,正式文件将集成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审核备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按照省级集成建设项目扶持范围、环节和支持方式等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建设项目应严格按批复后的实施方案内容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向街道提出申请,(三)街道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材料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组成验收组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向街道提出资金申请,街道对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申请进行审核,整理汇总项目相关资料并填写集成建设项目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十七、相关街道和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