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济南市第二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企业因贷款发生的专利权质押保证保险费,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三)评估分析资助,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五)申报企业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市财政不重复支持,三、申报条件(一)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期还本付息,(三)《济南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附件2),(四)证明材料: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2.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申报企业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版材料(原件扫描),五、申报与审核各区县局负责本辖区企业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均由各区县局汇总申报,附件1:承诺书.docx附件2: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doc附件3:2021年度济南市第二批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汇总表.xls附件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docx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9关于申报2021年度济南市第二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doc9关于申报2021年度济南市第二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