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管理办法》(湘科发〔2021〕143号)、《关于开展湖南省科普(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现将2022年湖南省科普(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备案的省级科普基地要切实加强设施建设,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提升我省公民科学素质作出积极贡献,给予1年培育期,培育期内符合备案条件的可以申请核查,核查通过后按程序予以备案,纳入整改的,整改期内,评价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予以备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省级科普基地称号,附件:湖南省科普(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评价结果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