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2〕148号,现将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项明确如下:一、申报项目要求(一)申报时间:申报项目(纸质+系统)的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6日,(二)项目初审:申报纸质材料及原件核查时间为12月2日、5-6日,请各企业将申报纸质材料和所有要求原件送至高新区管委会9楼926B会议室进行原件核查,后果自负,(三)申报要求: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后果自负,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省级、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并取消该项目单位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本申报通知在成都市高新区网站发布,申请指南和资料模板下载地址:http://www.cdht.gov.cn/cdht/c139662/zdlygk_list_child.shtml二、咨询方式(一)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及出口转内销项目1.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潘老师,电话:028-851331922.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周老师,电话:028-87355465(二)支持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瞿老师,附件:1.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项目申报实施细则,2.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申报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