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关于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围绕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在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设立旅行社,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等两个方面提出了2项措施,(二)贸易便利化领域,在积极开展进口贸易创新、发展离岸贸易、推进“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0项措施,在推进开放通道建设、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提升航运管理服务效率等三个方面提出了6项措施,在以广州期货交易所为核心打造期货产业链、创新账户体系管理、开展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和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等四个方面提出5项措施,三、主要特点一是提升贸易便利度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创新便利化结算措施、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等支持离岸贸易发展,二是提升投资便利度不断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设立旅行社,三是提升国际物流便利度推进开放通道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四是开展金融创新试点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