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的公告2021年8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我县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图斑119个,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要求,我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组织开展了全县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图斑核查工作,经核查认定全县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图斑11个,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予以公告,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在公告期内可向秦安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将下列矿山认定为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公告时间:2022年2月9日—2022年3月10日(30天)联系电话:0938—6518321附件:秦安县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统计表秦安县人民政府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