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26号)、《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渔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2〕48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拟发放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24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以下单位反映: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0574-65796565象山县财政局:0574-65753278附件:2022年象山县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批资金补助表.doc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