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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门县科学技术局 | 2022-11-24
具有与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要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八)申请前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上述申请材料中,与国家实验室(基地)、省实验室、国家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建立联合实验室,对于企业更名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科技小巨人企业资格,具有与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要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七)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营业收入、实缴税金、净利润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等五项主要经济指标中至少有两项指标的平均增速高于全省同期GDP平均增速,上述申请材料中,对于企业更名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科技领军企业资格,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原创新型领军企业更名为科技领军企业,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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