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济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科技型企业: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的核心作用,根据《丹东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22年丹东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专业技术创新中心一般由企业组建,上一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4.企业应有相对独立的技术研发机构及研发团队,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已建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及市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无需重复申报,二、申报程序1.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按要求填报《丹东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报表》、编写《丹东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经济区科技主管部门,2.申报程序:各县(市)区、经济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工作,四、申报时限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2日止,各县(市)区、经济区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审核推荐上报截止日期12月5日,联系人:市科技局规划科:夏文志212582113614153321市财政局企财科:宫鸿亮2838209附件:1.丹东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报表2.丹东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丹东市科技局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