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4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8]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2017〕102号)规定,经丹江口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审核,现将我市就业见习结束后、相关资料完善齐全的见习人员共7人予以拨付就业见习补贴,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11月24日—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向丹江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才发展服务科反映,联系人:杨华强联系电话:0719-5222402附件:就业见习补贴公示表丹江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