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宁人社发〔2017〕132号)等相关规定,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0日开展2022年度固原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2022年度固原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象采取随机抽取和自愿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二、评价内容2022年度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三、评价方式及工作步骤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诚信)、B(基本诚信)、C(非诚信)三个等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对照评价办法内容和标准逐一审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确定后,对于评为A级诚信单位由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授予“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奖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进行行政处罚并直接纳入C级单位,对已参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联系人:丁莹联系电话:0954-2075933邮箱:nxgyldjc@163.com附件:1.参加2022年度固原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单位名单2.202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自查表,3.2022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备查资料,4.2022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自评分表附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