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按照“管办分离、领衔人负责、支持保障、学院共建”的原则制定了《成都市社区教育“能者为师”名师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指导督促属地按照规范程序开展成都市社区教育“能者为师”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参考本办法加强本级“名师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建设成都市社区教育“能者为师”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第五条“成都市社区教育名师工作室”核心成员由领衔人、所在区(市)县社区教育学院分管负责人和指派的至少一名专门负责人员组成,第六条工作室设在领衔人所在区(市)县社区教育学院或单位,以“成都市社区教育名师+领衔人姓名+工作室”命名,第三章工作室领衔人和成员的遴选第七条“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由市教育局统一选拔,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条“成都市社区教育名师工作室”主要工作任务:1.线下课程开发,第十一条“社区教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职责:1.全面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4.负责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和“名师工作室”工作经验,第十二条名师所在区(市)县社区教育学院职责:1.负责管理名师工作室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建设,“成都市社区教育名师工作室”建在名师所在区(市)县社区教育学院,由市教育局为每年一届“能者为师”活动中选拔出来并被命名为“成都市社区教育名师工作室”安排项目孵化资金,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参考本办法加强本级社区教育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