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泾镇政府:《关于对枫泾九丰蔬菜智能生产观光一体化建设项目的验收请示》(枫府〔2022〕126号)收悉,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你镇实施的于枫泾九丰蔬菜智能生产观光一体化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建设情况汇报、查阅项目资料、实地现场查看,现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关于枫泾九丰蔬菜智能生产观光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批复》(金农〔2020〕286号)、《关于枫泾九丰蔬菜智能生产观光一体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金农〔2021〕257号)、《关于枫泾九丰蔬菜智能生产观光一体化建设项目土建部分造价调整的批复》(金农〔2022〕173号)精神,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441.3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1474.15万元,区级财政资金631.78万元,自筹资金2335.41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经审价审计,二、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其中市级财政资金1454.12万元,区级财政资金623.19万元,自筹资金2158.9319万元,按照《关于加强金山区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金农〔2022〕123号)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