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将经营区域扩大到福建省行政区域的请示》(厦金管〔2022〕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和《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细化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监管服务事项的通知》(闽金管函〔2021〕129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厦门市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象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区域扩大到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不含跨注册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请你局密切关注企业经营区域扩大后规范经营情况,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小额贷款行业有关规定要求展业,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