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2月6日发布原州区绿色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实施经营主体的公告以来,我单位共收到3家企业提交的原州区绿色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实施经营主体,其中:申请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13.8258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33.681万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实施的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署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我单位承诺按有关规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提出异议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