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技能人才租房补贴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标准目前在区内企业工作,且在校期间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政策享受期从毕业时间次月(且从2019年4月文件实施月份后)起计算,申报人员引进时间须为2019年4月17日后,享受补贴时间从在区内企业参保之月起计算,本次补贴申报享受期为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二、申报材料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3、身份证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结果为认定依据,三、申报要求(一)信息注册首次申报镇海区财政支持资金的企业,(二)申报流程技能人才租房补贴由申报对象所在企业负责统一申报,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镇(街道)、园区提交申报材料,各镇(街道)、园区按申报通知文件上的要求对申报材料初审后,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2月23日,附件: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2.镇海政策资金系统注册用户后台导入表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海区财政局2022年2月9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