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责任人:徐国玉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联系电话:0724-7413892职责:屈家岭管理区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责任人:李勇锋屈家岭管理区农业水利局长联系电话:0724-7412411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屈家岭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责任公示序号水厂名称水厂位置责任人服务电话1屈家岭管理区五三自来水厂屈家岭管理区王畈社汪杰150719228962长滩办事处自来水厂长滩办事处李胜祥13807261095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