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21〕9号)文件精神,银川市商务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银商(综)发〔2021〕48号),组织全市外经贸企业申报2021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委托陕西挚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宁夏菲特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现对拟支持企业--宁夏菲特电子产品有限公司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2月17日起至2022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支持企业存有异议,可向银川市商务局与银川市财政局反映,并提供问题证明材料,如问题核查属实,将取消对该企业项目资金支持,举报电话:银川市商务局0951-6888008银川市财政局0951-6888826银川市商务局银川市财政局2022年2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