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封政办〔2022〕13号)文件精神,经宣传发动,养殖场自愿申报,对现阶段完成项目任务的养殖场进行审核验收,验收结果详见附件1、附件2,对以上通过项目验收的企业,现予以公示,拟进行补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3日,公示期7天,监督电话:0373-82924380373-7095706附件1:封丘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良种引进项目拟奖补养殖场统计表附件2:封丘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贷款贴息项目拟奖补养殖场统计表封丘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