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经资质和材料审核,11月17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组审查,按照择优选择原则,确定我区2022年渔业尾水处理项目建设单位为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上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补助金额为50万元,并经区农业农村局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将项目建设单位和补助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等方式实名反馈至南康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797——6633020,邮箱:jxnknyj@163.com南康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