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产业链链主及配套企业2021年度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要求(一)经陕西省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且2021年度省内配套率增幅较大的陕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且新增非关联配套企业当年实际配套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的链主企业,年度配套率增幅不做横向对比)(二)链主企业新增配套奖励:链主企业2021年度每净增一户当年实际配套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本地或招引的非关联配套企业给予奖励,(三)配套企业奖励:对2021年新纳入链主企业供应商目录清单且当年实际配套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的本地非关联配套企业,三、申报资料及要求(一)所有申报对象需提供的共性资料1.2021年度省级重点产业链申请报告,(附件6)(二)申报链主企业配套率提升奖励需提供的补充资料能够证明企业2019-2021年度省内配套率的相关资料及真实性说明,(三)申报链主企业新增配套奖励需提供的补充资料1.链主企业2021年新增的累计实际配套金额大于500万元的本地或招引的非关联配套企业名单,(累计是指:同一配套企业为其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合计金额)2.企业关于2021年新增配套企业以及新增配套企业当年为其提供实际配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章)5.未能够及时开具资金往来票据造成2021年度新增配套企业配套金额低于500万元,(四)申报配套企业奖励需提供的补充材料1.企业2021年新纳入对应链主企业供应商目录的真实性承诺,3.企业2021年度为对应单一链主企业实际配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章)5.未能够及时开具资金往来票据造成2021年度为链主企业配套金额低于500万元,(汇总报送日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三)市(区)产业链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资料包括:上报文件附2021年度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2份(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各1份),进入平台后在“产业链管理”模块中选择“产业链项目申报管理”进行填报)五、其它要求(一)各市(区)产业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