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优秀大数据产品、优秀大数据解决方案、优秀大数据应用案例和重点大数据企业、重点大数据资源(以下简称“三优两重”项目)征集工作,大数据应用案例应建设在山东省内并投入使用,大数据企业应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二、申报主体“三优两重”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其中:1.大数据产品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2.大数据解决方案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3.大数据应用案例由用户单位(建设单位或投资单位)作为主体申报,4.大数据企业由从事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流通、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单位(大数据产业供给侧企业)作为主体申报,5.大数据资源由数据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2.同一单位申报多个“三优两重”项目,各市工信局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复审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五、其他事项(一)“三优两重”项目申报材料同时实现全省大数据产业生态建设工程(鲁工信数据〔2022〕146号)入库,并将用于编制我省大数据产业图谱及名录集、案例集等工作,请各市工信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单位申报。